北京退休人员社会化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1.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ijing.gov.cn/后,在页面左边找到“法人办事”,进入“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系统 ”。
      2.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挑选企业熟悉的方式登录,按照业务流程填好后,点击“保存并生成”《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信息表》,自行下载打印,盖企业公章、退休人员本人签字,点击右下角“上传”盖好章、签完字的图片;上传成功后,勾选左下角相关内容,然后点击“上报”。
      3.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下达《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告知书》(此件长期有效,企业今后有新退休人员还要使用,请一定留存好)。
      4.企业工作人员下载打印《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告知书》、《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信息表》各四份,并将两张表各一份装入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然后到良乡西路5号区人力社保局504房间核实档案材料;最后办理社保、档案移交。
      5.当您在网上操作遇到困难时,请联系技术支持工程师,电话:62041292-8001手机:13001281367。
      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主要内容
      1.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至户籍地乡镇(街道),由属地发放各类社会保障待遇。如发放养老金、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手工报销药费、出具收入证明等。
      2.退休人员实体人事档案移交属地实行集中管理、数字化人事档案纳入全市数字化档案管理系统,由乡镇(街道)提供相应服务。如出具入伍证明、复印档案资料等。
      3.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编入社区(村)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活动。
      4.参加乡镇(街道)和社区(村)组织退休人员开展日常文化娱乐活动;重要节日走访慰问困难、高龄、鳏寡等特殊退休人员。
      5.企业自行发放的现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由企业继续按现行途径妥善处理。如独生子女奖励费、暖气费、书报费、洗理费等福利待遇标准、发放渠道保持不变。
      注:外埠户籍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退休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社保关系等移交至企业注册地社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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