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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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前时期,蚌埠地域上居住的淮夷氏族,已过着农耕渔猎的生活。相传原始社会末期,今蚌埠地域东部曾建立钟离古国,西部曾建立涂山古国。至春秋战国时期,先属鲁,继属吴,再属越,后属楚地。后经历代演变,至民国36年(1947年)1月设市,直属安徽省所辖。
  一、秦至南北朝时期
  公元前221年,秦王朝实行郡县制后,今蚌埠地域分属九江、泗水两郡。其东部(今凤阳县境内)设钟离县。
  汉高祖四年(前203年),今蚌埠淮河北归属沛郡,淮河南归属淮南国。武帝元狩元年(前122年)淮南国复改为九江郡,并在蚌埠西部(今怀远县境内)设置当涂县。
  王莽新政时期(公元8~23年。以下省略“公元”二字),今蚌埠地域淮河北更属吾符郡,淮河以南更属延平郡,并将钟离县改为蚕富县,当涂县改为山聚县。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44年),今蚌埠地域淮河以北为沛国所辖,淮河以南为九江郡所辖;东、西部各复改为钟离县、当涂县。
  三国时期,今蚌埠属魏地。魏文帝黄初二年(221年),淮河以北隶于谯郡;魏明帝青龙元年(233年),废钟离、当涂二县,淮河以南隶于淮南郡。
  西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实行州、郡、县三级地方制,今蚌埠淮河以南属扬州,为淮南郡所领,并复立钟离县;淮河以北属豫州,为沛国所领。
  东晋百余年,战乱不止,蚌埠地域建置更迭频繁。淮河成为东晋王朝与北方少数民族角逐的界河。淮河北于东晋成帝咸和二年(327年),为羯族石氏所建立的后赵所控制;晋穆帝升平三年(359年),又为鲜卑族慕容氏建立的前燕所占据,后于晋废帝太和五年(370年),再为氐族苻氏建立的前秦所统辖。今蚌埠西部属当涂县,于东晋成帝年间侨置于江南;今蚌埠东部于东晋安帝年间设钟离郡,治燕县;西南设马头郡,治虞县。
  南北朝刘宋后废帝元徽元年(473年),淮河南岸钟离、马头两郡皆归徐州。南齐武帝永明六年(488年),改徐州为北徐州,辖蚌埠东部钟离郡,治燕县;辖西部马头郡,治己吾县。南梁初期承南齐制,后期江淮州郡先后为东魏、北齐所取。东魏武定六年(548年),蚌埠北部设连城县,为睢州所辖。武定七年(549年),今蚌埠地域置楚州,治钟离城。北齐控制江淮时,将楚州更名为西楚州,州、郡同治钟离县;并在西部设荆山郡,治荆山城,领马头县。南陈宣帝太建五年(573年),将西楚州改为北徐州,郡、县未变。至宣帝太建十一年(579年),今蚌埠又为北周所占,北徐州复改西楚州。
  二、隋至两宋时期
  隋开皇二年(582年),西楚州改为濠州;废荆山郡,马头县改为涂山县。大业三年(607年),又将濠州改为钟离郡,领钟离、涂山县。今蚌埠北郊则属彭城郡谷阳县域。
  唐武德三年(620年),钟离郡复改濠州。武德七年(624年),涂山县并入钟离县,为濠州所领。至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后,今蚌埠淮河以南属淮南道监察,淮河以北属河南道监察。天宝元年(742年),濠州再改为钟离郡。乾元元年(758年),钟离郡又改为濠州。贞元四年(788年),濠州隶属河南道监察。元和四年(809年),置宿州,领今蚌埠淮河以北地区。
  五代十国时期,今蚌埠淮河以北为宿州辖地,先后为后梁(907~923年)、后唐(923~936年)、后晋(936~946年)、后汉(947~950年)所统治;淮河以南为濠州辖地,先后为吴(907~937年)、南唐(937~958年)所占据。后周显德五年(958年),夺取今蚌埠整个地区,淮河以北由徐州辖,淮河以南由濠州辖。
  北宋元佑元年(1086年),今蚌埠淮河北隶于新置灵璧县,为淮南东路宿州所辖;淮河以南只存钟离县,为淮南西路濠州所辖。宣和七年(1125年),金兵南下陷汴京,取淮北,宿州初为山东西路领,至金大定六年(1166年)改属南京路。
  南宋嘉定二年(1209年),金兵渡淮攻取濠州。嘉定十二年(1219年),宋军收复濠州,宋、金仍以淮河为界。今蚌埠淮河以南置钟离县,为淮南西路濠州所辖。宝佑五年(1257年),蚌埠西部重置荆山县,为淮南西路怀远军所辖。咸淳七年(1271年),今蚌埠东北置五河县,为淮南东路淮安军所辖。
  三、元至民国时期
  元,今蚌埠属河南行省政区。至元四年(1267年),淮河北灵璧县改隶于泗州。至元十五年(1278年),五河县改隶于临濠府,今蚌埠淮河以南地区尽属临濠府。至元十七年(1280年),五河县划归泗州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临濠府改为濠州;废怀远军,改荆山县为怀远县,今蚌埠淮河以南皆属濠州钟离、怀远县境。
  明洪武二年(1369年),凤阳建中都,钟离县更名中立县,翌年再改名为临淮县。洪武六年(1373年),撤中都设中立府。洪武七年(1374年),中立府迁新城改名凤阳府,临淮县亦改名凤阳县;蚌埠西部仍为怀远县,东北为五河县。三个县明初均为中书省凤阳府所领。永乐元年(1403年),凤阳府为南京直隶。
  清初,凤阳府为江南省领。顺治十八年(1661年),今蚌埠全境皆为江南左布政使凤阳府所辖。康熙六年(1667年),凤阳府改隶于安徽布政使凤颍六泗道。雍正二年(1724年),今蚌埠淮河以北从凤阳府划入泗州直隶州。同治二年(1863年),划凤阳县马村沟以西、怀远县席家沟以东、灵璧县后楼一块属蚌埠,并首设独立行政机构三县司,脱离凤阳、怀远、灵璧三县,直属凤阳府。
  民国元年(1912年),蚌埠三县司废,河南岸改属凤阳县,置二区公署;河北岸小蚌埠属灵璧县,一直到民国35年。民国3年,恢复道制,蚌埠河南岸属安徽省淮泗道凤阳县辖。民国18年,蚌埠曾成立市政筹备处,但翌年即撤销,仍属凤阳县所辖。民国21年,凤阳县办自治区,蚌埠系其第七区。民国24年,蚌埠与三铺合为凤阳第二区。翌年,凤阳县被安徽省第四督察区所领,蚌埠受其辖。民国27年,凤阳县名义上为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区所辖,因日军侵占,九区各县沦陷,凤阳由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区兼管。
  民国27年10月,日伪在蚌埠组建伪安徽省维新政府,凤阳县直属伪省维新政府管辖,伪县维新政府设于蚌埠。民国29年3月,伪安徽省维新政府更名伪安徽省政府,伪府仍设于蚌埠。民国33年,伪安徽省政府设8个行政督察区,蚌埠为凤阳县辖,隶属第一行政区,并为区治地。
  民国34年8月抗战胜利,国民党军队李品仙部到蚌埠接防。11月,成立蚌埠市政筹备处,翌年接管市区行政。民国36年1月1日,蚌埠正式设市,为安徽省直辖市。
  民国38年1月蚌埠解放,先属江淮解放区辖,4月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蚌埠遂隶属皖北行署。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52年8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撤销皖北行署,蚌埠市为安徽省直辖。1956年,安徽省置蚌埠专区,专员公署驻蚌。1958年11月起,蚌埠市隶属省和专区双重领导。1961年3月撤销蚌埠专区,此后至1985年,蚌埠市一直属安徽省直辖。

  民国3年(1914年),蚌埠虽未设市,但市面渐成,军阀倪嗣冲咨请北洋政府内务总长批准,在凤阳县所辖的蚌埠设蚌埠警察专局。嗣后,蚌埠划3个治安区:市东部为第一区,市中部为第二区,市西部为第三区。民国10年,蚌埠建立警察厅,划5个区:自今火车站至国安街口为第一区;从国安街西到华昌街一带为第二区;华昌街以西的二马路及中兴街、中山街、中正街(今青年街)一带,划为第三区;自天桥向西南,包括中荣街、华丰街、中和街(今国货路)、华利街一带为第四区;市西南部为第五区。
  民国36年设市后,按原市政筹备处规划,设东安、国庆、中山、西市、小蚌埠5个区。全市面积104.5平方公里。
  民国38年1月20日蚌埠解放,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原东安、国庆、中山、西市、小蚌埠5个区公所(另成立水上区,9月撤销)。1月24日宣布成立各辖区政府,5月改称区人民政府,9月9日改称区公所。解放初,全市总人口218000人,建成区约5平方公里,建立镇政权25个,乡政权8个。同年2月,接收凤阳县的戴塘、马村,入东安区;接收怀远县的陶店,入西市区;3月,接收原凤阳县洼里刘、洼里王、宋庄、葛庄等村,归东安区雪华乡。5月,凤阳、怀远与蚌埠相邻的20余村又划入蚌埠。7月,东安与国庆两区合并为国安区。
  建国后1950年3月,撤销国安、中山、西市3个市区的区公所和区公安分局,于1951年8月又重建3个市区区级政权,恢复区人民政府建制。国安区改称东市区,中山区改称中市区。至此,计有东市区、中市区、西市区3个市区人民政府,设19个派出所(至9月设20个派出所)。原小蚌埠区公所保留,区境稍有扩大,辖高庵、小蚌埠镇,及8个乡,51个行政村。1952年下半年,在3个市区试建居民委员会,至1953年,共建居委会19个。1955年3月,怀远县桃园乡划入市郊路西乡。1956年3月,小蚌埠区改称郊区。
  1956年5月,3个市区人民政府更名为区人民委员会;郊区仍置区公所。 1958年7月,3个市区建立居委会75个。9月3日,郊区路东、路西两乡合并成立蚌埠卫星人民公社。10月17日,以东海烟厂为主体,亦成立东海人民公社,为第一个城市公社。10月29日,郊区5个乡37个高级社合并成立东风人民公社。不久,郊区区公所改称郊区联社。至12月,撤销东风人民公社,以淮河为界,河以北成立淝淮人民公社,河以南成立燕山人民公社。是年,将原凤阳县所辖淮光公社(今淮光、长淮、李楼三乡全部土地及燕山部分土地)和原怀远县所辖先锋人民公社(今秦集、仁和、长青、燕山一带土地),划入蚌埠郊区境域。是年10月,原凤阳县长淮卫、李楼、官沟乡西部的一部分(南至李庄、大小芦庄,东至三家岗、小汪家,北至鲍家沟)划入蚌埠。
  1959年2月,蚌埠郊区调整区划,成立秦集、淮光、燕山、淝淮4个人民公社。同年9月,又在市区近郊增设了蔬菜人民公社。
  1960年,全面实行城市人民公社化。5月,西市区人民委员会改称东海人民公社,东市区人民委员会改称龙湖人民公社;6月,中市区人民委员会改称怀凤人民公社。1961年1~5月,城市龙湖、怀凤、东海人民公社各恢复为东、中、西市区人民委员会。 1961年4月,蚌埠郊区将淮光、淝淮、蔬菜3个大公社划小,改为淮光、长青、雪华、长淮、高庵、李楼、淝淮7个公社,秦集、燕山公社不变。9月,撤销郊区联社,郊区工作由市委农工部和市人委农业生产办公室直接领导。1963年5月,恢复郊区区公所,至1964年8月再次撤销。11月,市郊淝淮、高庵两个公社改划为小蚌埠、吴郢、吴小街3个公社。
  1968年5~8月,东市区、西市区、中市区、郊区分别成立革命委员会。1978年底,3个市区设街道办事处18个,居民委员会132个;郊区设人民公社10个,生产大队115个。
  1980年6~8月,中市区、西市区、东市区和郊区取消革命委员会建制,恢复为区人民政府。同年,郊区划秦集公社南部,新成立仁和人民公社。至1984年,均取消郊区各人民公社建制,改为乡;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
  1983年7月1日,原属宿县地区的怀远、固镇、五河县划蚌埠市领导,形成一市三县四区的行政区划。1984年7月,划怀远县广德、草寺、杭刘、花郢、冯东、冯西、禹会、宗洼、三尖塘、前郢计10个村,与郊区4个村合并,组建天河乡,并撤销仁和乡。
  1985年,市辖3个市区,共有18个街道办事处,162个居民委员会,1826个居民小组;郊区共设11个乡,133个村民委员会,1247个村民小组。
  东市区 位于市区东部,淮河以南,飞机场以北,地跨龙子河两岸。境东达蚌埠东火车站,与郊区淮光、长淮两乡毗邻;境西至淮河老铁桥,沿津浦线、延安路与中市区交界。东西最长8公里,南北最宽4.5公里,全区面积18平方公里。区人民政府驻国治街,下设东风、治淮、解放、延安、东升、曹山、宏业村7个街道办事处,62个居民委员会,779个居民小组。1985年,该区共有42959户,169372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9410人。
  中市区 位于市区中部,区境跨淮河两岸。东面以津浦线、延安路,与东市区相交;西面以朝阳路、工农路为界,与西市区相交;南到飞机场,北过淮河,均与郊区接壤。全区面积4.3平方公里,系市最小的行政区。区人民政府驻中荣街,下设天桥、青年、胜利、纬二路、小蚌埠5个街道办事处,36个居民委员会,373个居民小组。1985年,该区共有21768户,78508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8258人。
  西市区 位于市区西部。区境东以朝阳路、工农路为界,与中市区相交;西至蚌埠闸、黑虎山路,北自淮河大堤,南至南营房,均与郊区接壤。东西最长7.5公里,南北宽约5公里,全区面积16.71平方公里。区人民政府驻红旗一路,下设朝阳、黄庄、纬四、大庆、张公山、钓鱼台6个街道办事处,辖64个居民委员会,674个居民小组。1985年,该区共有42093户,151218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9055人。
  郊区 团围市区。东邻五河县,西交怀远县,南与凤阳县搭界,北与固镇县隔北淝河相望,总面积406.4平方公里。区人民政府驻涂山路,下设天河、秦集、燕山、长青、雪华、李楼、淮光、长淮、吴郢、小蚌埠、吴小街11个乡,133个村民委员会。1985年,全区有51006户,213511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5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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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2
史前时期,今蚌埠地域为淮夷族聚居区。传说大禹治水南下淮泗,在今怀远县境涂山娶涂山氏女为妻,并生启(公元前21 世纪,启建立夏朝,为华夏第一代帝王)。
春秋战国时期, 今一市三县地域曾分别为徐方、鲁、宋、吴、越、楚等国的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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