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流程

如题所述

流程为:申报表填报,选填附列资料、选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附列资料,回到主表。
1、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模块后,显示温馨提示,点击“确定”,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
2、申报表填报
进入申报表后,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扣缴税款所属期、填表日期。填写相应栏次销售额本期数。
3、选填附列资料(一)
如有差额征收情况的,填写附列资料(一)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4、选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下拉菜单,并填写相应的减免税明细并保存。
5、填报附列资料(二):附加税费情况表
第1栏“计税(费)依据”、第4栏“本期应纳税(费)额”根据主表24栏“本期应补(退)税额”中数据自动生成。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第5栏“减免性质代码”,选择后自动生成第6栏“减免税(费)额”。
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
6、回到主表
主表252627栏附加税额根据附表二附加税费申报表中应补(退)税额自动带出。
所有申报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以及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2、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原增值税纳税人中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纳税人中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小微企业免征规定:
(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4)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5)自2021年4月1日起,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在季度中间成立或注销而导致当期实际经营期不足1个季度,当期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4、自2021年4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享受的增值税减征税额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反映,该表不包括仅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或未达起征点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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