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死亡可以全额退保吗

如题所述

一般是不可以的。
如果投保人不幸身故,被保险人可以携带好相关资料直接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可以以继承遗产的方式,将保单的投保人变更为自己以后再退保。需要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写一份声明,声明放弃对这份保单合同的继承,包括你的母亲,要是你本人有兄弟姐妹的也得有,爷爷奶奶也有,如果爷爷奶奶已经去世,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已经去世,声明写完到保险公司去办理,把投保人的名字变更成你母亲的名字,然后再办理退保。
如果不想要退保的话,被保险人也可以申请变更投保人继续缴纳保费。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为投保人死亡不可以作为全额退保的理由。退保要看保险合同,如果是保险合同还在犹豫期内退保,是可以全额退保的,但是如果过了犹豫期的话,退保就只能够退现金价值,不能够全额退保,投保人死亡不能够作为全额退保的依据。
但是,如果我们购买的保险险种有豁免权的条款,在投保人因意外死亡或者全残时,不缴纳保费,但保险合同继续生效。但值得注意的是,投保人必须是意外死亡或者全残,才能享有豁免权。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第五十八条,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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