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起诉离婚,两次被法院驳回,第三次能判离吗?

2008年10月6日,周玉茹谎称把孩子带到单位照看几天,转移、藏匿、遗弃,甚至拐卖刚满一岁的孩子,一人回到西安,要求原告给20万买房子才可以让见孩子,原告父母要求周玉茹把孩子找回来后给钱,11日,周玉茹见不能顺利要到20万,起诉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要求孩子据为己有,并解除婚姻关系,因为原告无过错,离婚诉求被法院驳回,法院要求周玉茹一周内抱回孩子给原告,周玉茹不予履行,自己藏匿后关掉电话,不到单位上班,孩子下落不明。

2009年6月,派出所出警调查后要求周玉茹三天报回孩子,周玉茹答应民警10之内抱回来,之后却一直不予履行。

为了抵制派出所的决定,不让原告见到孩子,2009年6月周玉茹再次起诉离婚,我告诉法官见不到孩子我不会出庭,因为老婆拒绝带孩子回来,我没有到庭,老婆第二次起诉离婚被法院驳回。

周玉茹电话仍然长期关机,不到单位上班,不回家里住宿,周玉茹和孩子长期落不明。

2010年2月26日,趁周玉茹放寒假回家之机,原告从西安出发,坐了一天一夜的车,来到周玉茹老家四川邛崃市临邛镇瑞云巷2-3号,带着500多元的礼品来看孩子和老丈人,周玉茹和家人百般阻挠,周玉茹的姐夫张延竟然把我买得礼品扔出门外,周玉茹的姐姐周玉芹拨打110声称有陌生人私闯民宅。找来临邛镇派出所把原告赶了出去,对我要求履行监护权和探视权不予理睬。

原告多次登门要求看望被软禁的亲生孩子,周玉茹和她的的姐姐周玉芹、姐夫张延横加阻拦,无奈,原告找到成都电视台,希望能帮忙让我看看孩子。

2010年3月3日,原告随成都电视台记者去了周玉茹老家,周玉茹的姐夫张延开了门,看到我在记者身后,动手就打,用喝水的大号罐头瓶水杯,不停的在我头上砸。周玉茹的姐姐周玉芹回来了,到后院提了一桶大粪就往我身上泼。

成都电视台记者见状拨打110,派出所出警把涉案人带到派出所调查。

当晚,电视台记者把我送到成都,到医院检查后,住院半个月,我被确诊为脑震荡、耳膜穿孔、眼角膜钝器伤、牙齿折断。

周玉茹常年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宗教所上班,把2岁多的孩子遗弃在四川邛崃,孩子被她姨妈周玉芹、姨夫张延一直软禁,甚至是绑架。

我一个人来到千里之外的老婆姐姐家,不但不给我孩子,连见孩子都不让我见,我找当地工会寻求法律援助,他们会同在当地村委会下,要求把孩子抱来给我看,这才在在村委会见了一次孩子。
我拨打成都110,要求见孩子,后来在派出所见了一次孩子,但是我要把孩子带在,遭到对方的野蛮拒绝,粗暴的侵犯我的法定监护权。
我起诉到法院,状告老婆的姐姐和姐夫侵害我的监护权,当地法院已经开庭,现在等结果。
昨天,我接到我们这边法院的电话,周玉茹第三次起诉离婚,孩子我一定要的,在孩子问题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我是绝对不考虑同意离婚的,现在我该怎么应诉能不离婚?如果我依然不到庭,是不是法院还是不会叛离婚呢?我怎么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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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11
一、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与你是否到庭无关,在你们不能协商一致时,只在原告是否有证据证明你们感情是否破裂。

二、你作为被告,不到庭不影响法院判决,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三、原告第三次离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的规定。相对而言,法院判决离婚可能性较大。

四、建议你先与原告在法庭主持下调解,原告多次起诉离婚,可见离婚欲望相对迫切,你可利用原告心理,争取自己尽可能大的利益。

最后,奉劝一句,感情真的不可勉强,你更应该多为孩子和自己以后的生活着想。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8-16
建议出庭应诉。
根据你的叙述,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感情破裂这是很明白的。因此法院不会因为你不出庭而无法判决。如果你真的不出庭,就只有听凭法官判决。你都不为你自己争取权益,就不能怪别人。况且这是第三次起诉,即使你不应诉,从各方面看法官也有足够的理由认为你们感情破裂而判决离婚。如果你不出庭,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至于起诉监护权,意义不大。

1楼的回答非常到位,值得参考。
作为曾经经历离婚大战的过来人,我很同情你。事情越早解决,越有利于你和孩子未来的生活。早日解决,对你的父母来说也是解脱,他们更希望看到你的生活早日走上正轨。网上有句话很有道理:虽然做不了夫妻,仍然是一对父母。对孩子负责,对自己的父母负责,对周围的亲戚朋友负责。
第3个回答  2010-08-14
建议出庭,子女如果按目前情况,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判决归对方。如果你不出庭,其他问题可能判决结果对你不利。
第4个回答  2010-08-15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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