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如题所述

工伤后解除劳动关系应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患职业病,依法应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伤残程度被评为七至十级的,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本人另行择业的,可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是如果职工不愿意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然就是违法。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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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9
您好,工伤后先申请工伤认定,等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即可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用人没有缴纳社保,员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员工可以要求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失业补助金。
第2个回答  2022-01-19
工伤的话,要根据你的这个工伤情况来看,是否解除合同?一般来说,六级以上工伤的话,这个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除非你自己主动要求解除合同,才能够解除,而且这种解除合同都是有这种补偿金的,所以说这一方面是肯定有的,其次就是说如果是七八九十级的工伤的话,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主动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在你这个劳动期满后,可以不跟你去续签,这样就能够解除合同,当然你也可以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然后他们也会给你一部分的赔偿金,然后你就解除劳动合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1-19
如果你是攻的话如果你是工商的话,想跟单位解除合同,这个当然是可以的,只要工商者愿意,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合同的,但是说工商法规定,如果甲方和工伤者解除合同,这是不允许的,也就是说,即使它不适合原来工作了,但单位你也得给他安排一个适合他干的工作,
第4个回答  2022-01-19
工伤最好不要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这里面有一大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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