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期间,一方不抚养子女,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子女可以作为原告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不论您和对方仅仅因为抚养子女问题产生矛盾,还是说双方已经分居,但暂未离婚,都建议您与对方好好协商,并明确告知对方,作为父母,无论是否在婚姻存续期间,对未成年子女都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如对方仍拒绝沟通并拒绝承担抚养义务,则可以以子女作为原告,您作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分析与法条引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我国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所有制。在夫妻关系正常的情况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以自己的收入抚养子女可以视为另一方的共同抚养,通常不会产生要求支付抚养费的问题,因此未成年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多数是在夫妻双方离婚时或离婚后才产生。但在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生活时,则另当别论。此时,夫妻各自控制和支配着自己使用的那部分财产,与夫妻分别财产制或离婚后各自的财产关系相似。此种情形下,如果不允许未成年子女主张抚养费,势必使一些父母借此逃避自己应尽的法定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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