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北京市为例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发生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时,应当出示“社会保障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凭证”)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就医。
门诊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由个人先现金垫付,不需用“社会保障卡”刷卡结算,并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按照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相应表格,于每月1-20日向参加生育保险的缴费区、县、的医保中心申报结算。
住院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医院按照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记账,不需要再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只有因入院时黑名单或急诊入院未带“社会保障卡”或“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等情况,可申请手工报销
一、北京市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
2、分娩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申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
(一)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生育报销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险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原始票据
4、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孕周数)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9、结婚证的复印件
(二)分娩医疗费用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生育报保险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原始收据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医院全额结账证明
6、单位说明
7、医学诊断证明书(需要有孕周数)复印件
8、《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9、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10、结婚证的复印件
(三)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申报时需提交的材料
1、北京市生育报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手工报销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手工填写,一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手工填写,一式两份,加盖章;区医保中心领取或网上下载)
3、原始收据
4、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5、检查、治疗明细单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单位开具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加盖公章或人事劳资章)
三、注意事项
1、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事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未婚职工不享受生育报销待遇;
2、产前检查费用在孩子出生后一次性申报,申报截止时限为次年的1月20日;
3、用人单位应及时汇总参保人员生育报销费用相关材料,并按费用发生时间顺序进行排列,按照提交材料的顺序装订后向海淀区医保中心申报;
4、持外地生育服务证者,需到本市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换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
5、稽留流产、不全流产、完全流产、清宫术、先兆流产(保胎、妊娠状态等不算基本医疗,社保看处方第一诊断)不属于生育险范畴、当次费用按照基本医疗费用申请;之前相关门诊检查费按生育保险的产前检查申报;
6、因北京无人照顾,需到外地生育分娩的住院费用由单位出具详细情况说明予以报销
7、申报外地分娩费用时,需提供当地医保部门出具的就医医院级别证明;
8、生育报销各种表格填写齐全,不能空项,金额准确
9、退单再次申报时,除《申报表》外,请重新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10、《申报表》“项目类别”
西药费总金额:西药
中药费总金额:中成药、中草药
检查费总金额:常规检查、CT、核磁、B超、放射
治疗费总金额: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输氧费、接生费、麻醉费
化验费总金额:化验费
材料费总金额:材料费
其他总金额:其他、床位费、取暖费、陪床费、护理费、诊疗费
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