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翻建不给审批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危房翻建不给审批的处理办法如下:1、向职能部门咨询不批准的原因;2、重新核查所提交的资料;3、若资料存在漏缺的,把缺漏的资料补充完整;4、把完整的资料再次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5、向职能部门解释说明增加的资料;6、等待职能部门的再次7审批。危房又称危楼,是危险楼房、危险建筑物的简称。一幢物业如变成危楼,会危及使用者及第三者的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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