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秦国秦惠王在公元前334年设置相邦,此时秦国尚未设置丞相。自秦武王开始,设左丞相、右丞相,作为相邦的副手,此后相邦与丞相一直同时存在,魏冉、
吕不韦等都曾居相邦之职。吕不韦免职后,没有人担任相邦,但丞相一职得到保留。秦统一以后继续保留左、右丞相,秦二世又增设中丞相。汉承秦制,依然设置相国,同时丞相依然是相国的副手。西汉第1任相国是
韩信,此后依次是曹参第1次任相国、傅宽任相国、萧何第1次任相国、樊哙任相国、周勃任相国、萧何第2次担任相国,萧何第2次任相国死后,曹参第2次继任相国。曹参第2次任相国之后,暂时不设相国,直到吕产担任相国。西汉初萧何为丞相,后曾两次迁为相国,何死,曹参第2次担任相国。从
汉高帝、汉惠帝刘盈、吕后至
汉文帝刘恒初年,设左、右丞相,以后只设一位丞相。汉初各王国拟制中央,也在其封国中各设相国,同时设丞相,后来汉惠帝下令各诸侯国废除相国官职,诸侯国只保留丞相。此后,汉景帝
中元五年(公元前145)改称诸侯国丞相为相。
明太祖朱元璋杀丞相胡惟庸后废除了丞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