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没有使用年限,使用年限是怎样规定的?

如题所述

商标注册使用年限为10年,10年之后可以续展,每次续展的时间为十年。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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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6
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注册人对其享有专有权的期限。有效期满,商标权即不再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有效期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继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商标延展办理:  
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续展规费
  每件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注意事项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
  2、如果续展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续展申请不予核准。
  3、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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