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要不要做伤情鉴定?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要不要做伤情鉴定具体要看伤情。
如果伤情不严重的话,就没必要做伤残鉴定。如果伤情严重的话,就必要做伤残鉴定。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可以做伤情鉴定或者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肇事方给予赔偿,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伤情鉴定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内,在入院期间,重症或昏迷期间,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范,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伤残状况,拟订伤情等级。通过现场医学勘察查看、医疗跟踪,临床医学特殊检查、伤情的活体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观察审讯、遗物鉴定、调取监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符合条件的可以协助办案民警立案逮捕。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一级,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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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0
伤情鉴定应该必须要做的,这个是交警处理案件的一个流程(可能对方涉及肇事逃逸,酒驾,醉驾等)要定性你的伤情能不能达到轻伤或重伤以便对他做进一步处理
第2个回答  2019-11-30
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认为治疗三个月后,可以进行鉴定。
不同的伤情,会有差异,建议去法院或鉴定机构提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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