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银行存款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怎么做分录?

如题所述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①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②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按季度在季末月份结算借款利息,每季度的前两个月不支付利息。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应负担的利息费用,即使在当月没有支付,也应作为当月的利息费用处理,应在月末估计当月的利息费用数额。

在短期借款数额不多,各月负担的利息费用数额不大的情况下,年内各月份也可以采用简化的核算方法,即于实际支付利息的月份,将其全部作为当月的财务费用处理。

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但在年末,如果有应由本年负担但尚未支付的借款利息,应予预提,否则会影响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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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6
利息要每月记提,银行3月结算1次,记提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月提满,该付利息时,再提1次当月利息
借:财务费用
(每月记提数}
应付利息
(前两月提的数)
贷:银行存款
或(库存现金)
费用是损益类要结转算利润,一般无余额
第2个回答  2020-05-03

财务费用
350

银行存款
350
财务费用该账户属于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银行手续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帐户的费用,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
下面我知识有限,不知道了,不过上面是对的,《基础会计
第三版》P121差不多的有,自己去理解吧
第3个回答  2019-09-13
这个经济业务导致了银行存款的减少,同时引起了负债-应缴税费的减少,根据记账规则来做。应该是
借:应付利息-短期借款利息
350
贷:银行存款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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