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劳动争议案例急解决

在K公司冷藏库工作的山东小伙子延先生,因一时疏忽被K
公司辞退。意外的是,尽管自己在K公司辛苦工作了11年,但他的
身份并不是K公司的员工,真正的雇主是一个自己连地址都不知在哪里
的劳动咨询服务公司。为此,延先生将K公司告上法庭,要求K公司
补发工资并承担其11年的经济补偿金。日前,某区法院开.审理
了此案。延先生是山东泰安市东平县人。延先生说,1998年,他经人介绍,
到北京K公司打工,做仓储、搬运货物等体力工作。2008年4月,北京
K公司通知全体员工,让他们都与北京桥石劳动事务咨询公司签订劳动
合同,并由该公司为员工代发工资、’上保险。通知还说,不签合同的员工公
司将予以辞退。延先生说,当时很多职工反对,认为自己一直在K公司
打工,为什么要与一个根本没听过名字的公司签合同?但在公司的压力下,
最后,员工与那家咨询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对于此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
同,延先生说,他在K公司工作了10年多,从未签过什么劳动合同,这
是签订的唯一一份劳动合同,而且还不是和K公司签的。2009年5月11
日,延先生在一次配货过程中,由于过度劳累忘记贴标签,被公司以“违反
拣货操作规程”辞退。长年在K公司冷藏库工作的延先生患上了风湿病,
延先生要求公司向他支付工作11年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公司补缴他的劳
动保险。K公司不予理睬,拒不承认他们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并称延
先生告错了对象。
经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延先生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也认为延先生与K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元法认定,而与桥石
劳动事务咨询公司之间却有书面合同,因此驳回了延先生的仲裁请求。随
后,延先生诉至某区法院。同年8月11日,某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
上,K公司并不承认与延先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称延先生是告错了
对象。K公司认为,延先生只是以北京桥石劳动事务咨询公司员工的身
份,受该公司派遣到K公司,工作的劳务员工,而KD公司已经向该公司
支付了一定的费用,三方实际形成了劳动派遣关系,延先生被辞退,这种劳
动派遣关系结束,因此,可能与延先生产生劳动争议的只能是北京桥石劳动
事务咨询公司,而非K公司。对于延先生提出的诉讼请求,也应由北京
桥石劳动事务咨询公司承担。

问题:
1.K公司、派遣公司、劳动者三者间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2.当劳动争议出现时三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怎样分清责任双方,三方是否都有过失,过失在何处。
3.本案例中的劳动者能否经济补偿或赔偿,怎么做
4.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2008年才签定劳动合同的,那之前的怎么算呢,之前的我没有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而直接是服务K公司的,所以我觉得2008年之前的应该有经济补偿。请指教

1.K公司、派遣公司、劳动者三者间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在2008年4月以前K公司为雇佣方及用人单位,2008年4月份以后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如果有劳动者在2008年4月份以前有厂牌,或工资签收记录,或者银行工资发放记录,即可证明与K公司为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就很难证明.2008年4月份之前的劳动纠纷需要另案处理.及你要起诉要求K公司补缴各类保险金以及2008年2月到4月的双倍公司赔偿(因为没有书面合同).但这个起诉仲裁委只会受理从争议发生后往前推两年.
2.当劳动争议出现时三方的法律关系如何确定,怎样分清责任双方,三方是否都有过失,过失在何处。
针对2009年5月份发生辞退的处理,应该是劳动派遣方才可以做的辞退的决定,用工方K公司是不可以辞退你的.如果真的是劳动派遣方辞退你,你仍然可以提请仲裁,理由是公司没有相关的规定支持辞退你,并且申请做职业病鉴定,增加K公司为第二被告,承担职业病鉴定责任.
3.本案例中的劳动者能否经济补偿或赔偿,怎么做

在1,2中已经回答.
4.在劳务派遣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问题补充:2008年才签定劳动合同的,那之前的怎么算呢,之前的我没有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而直接是服务K公司的,所以我觉得2008年之前的应该有经济补偿。请指教
比较难,你应该在当时就应该提请仲裁,很有希望,现在只能按前追诉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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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9
1、K公司与你是直接用工关系、派遣公司与你是劳动关系
2、当劳动争议出现时,一般来说是是看哪家单位违反了相关法定义务,由违反法定义务一方承担责任。具体法定义务由劳动合同法规定,目前看来,K公司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定义务。
3、你无法要求K公司补偿,因为将你退回派遣公司是他的权利,如果派遣公司无正当理由解除你的合同,你可以取得补偿金
4、劳动者应该了解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之间签订派遣协议的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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