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和公安局签订过两次劳动合同,劳动者已经上班超过八年,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尚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法定的条件下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内容,用人单位可以合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追问这就是霸王条款啊
追答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符合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合法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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