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婆去年9月份去世了,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外婆有两个孩子,我的母亲和我的舅舅。外婆去世后留下的主要财产就是一套公产房。外婆去世40天后,舅舅的小儿子一直住在外婆的房子里(民族传统,实际40天以后就和传统习俗没什么大关系了)。今年的6月份,舅舅开始向我母亲展开攻势,说要全部得到这套房子。实际外婆以前是有两套房子的,第一套房子房本当时由于是写的舅舅的名字所以无条件继承权就到了舅舅那,第二套也就是这套房子,写的是外婆的名字。现在舅舅提出要全部继承这第二套房子,请问我母亲可以得到一半的房产吗?
舅舅以他的小儿子在外婆房子里居住一年以上为理由,说时间长了就顺延继承了,请问专家们是这样吗??而且据说现在遗产继承的相关案件都是庭外调解居多,我母亲是女儿,是不是意味着就要退让一步,分到少量的遗产呢??现在那间房子据评估价值50几万元,舅舅说也就给我母亲3到5万元的抚恤金是否合理??请学习研究法律的朋友们回答一下,我不想看到我母亲伤心,既失去了亲情,又有可能失去赡养老人而应得的财产。请大伙帮忙,感激不尽!!!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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