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小高层、高层”是怎么界定的?

如题所述

建筑类型的界定如下:
1. 低层房屋:指高度低于或等于10米的建筑物,通常是1-3层,如平房、别墅等。低层房屋建筑结构简单,施工期短,建造成本较低,给人以亲切安宁的感觉,舒适度、方便度和空间尺度优于高层。
2. 多层房屋:指高度在10米至24米之间,一般是4-7层的建筑物。多层房屋通常采用砖混结构,部分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它们规格(房型)整齐,通风采光良好,空间紧凑不闭塞,公用面积较少,得房率较高。
3. 高层房屋:指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包括8层以上(含8层)的建筑体。高层建筑可分为小高层、高层和超高层。高层建筑具有视野开阔、景观系数高、污染程度低等优点,但结构工艺复杂,材料性能要求高,建筑造价提高,公用部位占用面积大,得房率较低。
4. 小高层:通常指8-12层的建筑物。小高层住宅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带电梯,结合了多层和高层的优点,如亲切安宁、房型好、得房率高等,同时具有高层的强度高、耐用年限高、污染程度低等特点。
5. 超高层:总高度达到100米以上的建筑。超高层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方面要求更为严格,同时也提供了更为震撼的景观和更为现代化的居住体验。
各类型建筑物的界定,不仅关系到建筑物的设计和使用,也是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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