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根据现有法律,人防车位的使用权是可以由开发商出售的。其使用权不同于产权,通常以较低的价格(如七八万)购得,使用期限与建筑寿命相当。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并未明确禁止人防工程设施(包括车位)的使用权买卖,且并未将人防工程视为国防资产,因此,法无明文禁止即不违法的原则支持这种交易。
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该法第五条规定,平时的人防工程由投资者使用并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这为开发商出售使用权提供了基础。同时,《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进一步指出,作为独立使用空间的地下室(包括人防工程)在计算销售面积时,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进一步确认了人防车位作为独立产权的性质。
综上所述,只要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人防车位的使用权买卖是被允许的,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支撑。但购房者在购买时,需明确区分使用权与产权的区别,以及相关权益和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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