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货车超载被交警扣车的情况,通常扣车期限为30日左右,但若需延期,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20日。车辆检验完毕后,公安机关不会自动释放,须机动车所有人或实际支配人缴纳保证金,才可放行。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扣留期间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部门承担,但若超过通知期限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若经过三十日通知后无人领取,经公告三个月后仍无人认领,车辆将依法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总之,货车超载扣车期限是一个关键环节,当事人需密切关注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完成车辆处理,避免额外的法律纠纷和费用负担。同时,对于延期申请和保证金缴纳的程序,也应严格遵循,以确保扣车期限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