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养鹦鹉需要办理的手续视鹦鹉的种类而定。
一般来说,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在部分地区(如福建省)属于非保护类野生动物,无需办理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审批手续。个人养殖这些鹦鹉作为宠物,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确属人工繁育且带有“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的费氏牡丹鹦鹉、紫腹吸蜜鹦鹉、绿颊锥尾鹦鹉、和尚鹦鹉,个人养殖作为宠物时,同样不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然而,对于其他种类的鹦鹉,一般不作为宠物饲养,如果确需饲养,应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方可饲养。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填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申请表》。
提供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物种来源证明,即找拥有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养殖场或养殖公司,提供引种证明一套。
提供鹦鹉养殖场地的相关使用权证明(土地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加盖村或社区公章),须标明四周情况和无场地纠纷说明。
去银行办一个资金存款证明(一般期限三个月,存入的资金根据引进鹦鹉的购置资金确定)。
需要提供有兽医从业证的兽医担任养殖场技术顾问,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兽医资格证件复印件。以及养殖场和兽医师的技术服务协议。
准备一份至少三页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手续和要求建议咨询当地林业和草原局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