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5月还有交社保,6月开始没有交,现在是2010年8月了,我现在已经在新单位上班了,公司10月份开始给我买社保,我有必要把8月9月的社保自己交,6月7月的社保补起来吗?
问1:我有必要补交吗?
2:不补交的话,对以后有什么影响,5月份之前的还有用吗?
我问了社保,她说最好补交,如果3个月内不补交的话,医保就要作废,又得6个月后重新开始了。。
没必要补交。
社保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不会因为中间中断而导致之前的缴费记录失效,达到退休年龄时已累计缴满15年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补缴或者不补缴都可以,自己补缴比较麻烦,还要去街道开自由就业的证明。
如果缴纳地点没变,把空下的这两个月自行补交就可以了,但是只能补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断了不能补。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