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谋老万初到美国,总是有很多事情让我不明白,比如为什么橄榄球和棒球那么受美国人喜爱?在中国很严肃的领导人选举在美国成了表演秀?为什么辛普森明明杀了人却折腾来折腾去就是没判杀人罪?为什么美国人到了三月份要自己去交税?为什么美国的医院不像中国那样想什么时候看病都可以?为什么美国的市政厅可以随便出入?……..社会现象不明白,更不用提国家大事了,尤其是美国这个国家的构成问题。来美国前我们一直就是把美国理解为是由50个州组成的国家就像中国有30个省一样,是地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自然地方政府要服从中央,官员当然也是中央政府委派任命。可按照这种根植在血液中的大一统思想去理解美国的行政体系就遇到很大的困惑。在美国时间长了,就了解到“联邦与州政府,并没有行政上对下的管辖关系”、“联邦的权力,系由各州政府所授予的”、“联邦与州政府,并不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先有州政府与宪法,才有后来的联邦政府”、“联邦政府无权干涉联邦宪法保障下,州政府所有的行政业务、任用人员与法律”、“州政府,是透过人民自决所成立的,并不是联邦政府同意下成立的”、“州政府具有自治的权力,其首长由当地人民选举产生”、“州政府有权制定其宪法(章)与国内法”。后来在美国随着接触的人和事越来越多,终于明白了我们说的州是按照典型的中国式政治思维翻译的,其实英文STATE就是国家的意思,我们所说的各个“州”其实是各个独立的国家,倒是大清国时代的翻译更为准确,就是众所周知的美利坚合众国。是一帮独立国家组成的美国。按照这样理解,我就知道美国的国体压根就不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在中国5000年的历史上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政体,自然也就会犯翻译上的错误和理解上的错误。美利坚的缔造者鉴于对欧洲封建专制中央集权政府对人民的压迫的痛恨,从一开始就在宪法中对联邦政府的权利进行了限制,凡是在州和地方政府范围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其权利绝不会交给联邦政府。从那时到现在,在美国就形成了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利大于联邦权利的状况,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利极其有限,除了军事、国防、外交权利外,只能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来影响州政府的行为。一般人初到美国最先能感受到的就是美国各个STATE都有自己的旗帜,那简直就跟国旗一样,对于熟悉了一面五星红旗插遍神州大地的我来说,开始很简单的认为就是一个图形标志用以区分,用于装饰的,是可有可无的,甚至用中国的思维都觉得没必要,50多面旗子都不好认啊。后来才明白是先有这些STATE的旗子,后有美国的星条旗,如果把STATE理解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这就不是可有可无的问题了。附图:美利坚:大联盟而非大家庭附图:我熟悉和去过的美国各州州旗密苏里国旗美国阿拉斯加国旗佛罗里达国旗华盛顿国旗伊利诺依国旗田纳西国旗印地安那国旗德克萨斯国旗加利福尼亚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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