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生孩子回老家上户口要求

如题所述

在外地生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2)小孩的出生证、准生证;
(3)落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落户证明;
(4)落户方派出所要求另一方出具小孩的未落户证明;
(5)未落户证明找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在给派出所签字盖章即可。

异地生小孩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1、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婴儿,父母在婴儿出生30日内,带着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
2、无出生医学证明的,需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夫妻身份证到派出所审批后,签发入户证明,并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

小孩异地迁户口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户籍管理公安部门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
2、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并按照求提供各种材料、证件。如:投资移民所需提供的材料;大专院校升学需要提供录取通知书,婚姻类要提供结婚证等;
3、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会审核提交的申请以及附上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这就是准迁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公安机关会出具具体解释。如:提交材料不齐全,需要重新提交审核;
4、现户籍地会派给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和证明,在携带各种证明、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交迁出申请;
5、现户籍派出所审核同意,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则需要完善才能通过申请;
6、当全部办理手续通过,会派发新的户口本,办理新的身份证。身份证不能立即办理,最好不要先交回现有的身份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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