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退休后职称补贴

如题所述

高工退休后职称补贴取消。
浙江省遵循国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高级职称人员退休后的退休金没有特殊规定。高级职称人员的退休补贴已取消,养老金水平逐步提高。高级工程师的退休年龄可以根据国家规定执行。少数高级专家的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职称补贴的计算方式:
1、基于职称等级:不同的职称等级对应不同的补贴标准;
2、与工作年限相关:某些地区或单位会根据工作年限来调整职称补贴的金额;
3、依据所在行业:不同行业的职称补贴可能存在差异;
4、地区政策影响: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职称补贴政策和标准;
5、个人绩效考核:部分单位会将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补贴发放的依据。
综上所述,浙江省按照国家暂行办法执行,高级职称人员退休后不再享有职称补贴,而是按统一标准领取逐步提高的养老金,同时高级工程师的退休年龄遵循国家规定,部分高级专家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高级专家离休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经下述机关批准,其离休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或中央、国家机关的部委批准,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
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离休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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