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京籍在北京换领身份证为例,其所需要的资料以及办理流程如下:
办理条件:
1.在京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办理材料:
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申领人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换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扩展资料
自2016年9月20日起,以下26个省市户籍人员可在京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换领,包括天津、河北、福建、广东、上海、江苏、江西、海南、陕西、湖北、河南、山东、黑龙江、安徽、山西、四川、辽宁、吉林、甘肃、湖南、浙江、重庆、贵州、云南、宁夏、青海。
广西、西藏、新疆、内蒙古4个自治区,吉林、四川、黑龙江、辽宁、青海的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暂缓办理异地受理。
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补领,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中任一证明证件。换领证件的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申请异地补领、换领身份证,公安机关自申领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2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