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审我是原告胜诉,二审我是被告,开庭我不去可以吗

如题所述

可以不去。

二审中应称为被上诉人而不是被告,被上诉人可以选择不出庭,这是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行使。当事人在一审中胜诉的,并不表示在二审中也一定会胜诉。

在对方上诉后,如果不出庭参加二审的,二审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被上诉人)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对当事人而言,就会失去就对方的上诉理由和请求进行答辩和抗辩的机会,可能会因此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所以,如果对方上诉的,被上诉人应该积极到庭参加诉讼,而不应该以不出庭等消极的方式来对待二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1、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2、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扩展资料:

1、缺席判决的特征:

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原告申请撤诉未经许可的,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中国的缺席判决制度即非缺席判决主义,也非一方辩论主义。

2、法律规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见《民诉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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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0-27
1、二审中应称为被上诉人而不是被告。

2、被上诉人可以选择不出庭,这是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行使,但建议出庭积极应诉。

当事人在一审中胜诉的,并不表示在二审中也一定会胜诉。在对方上诉后,如果不出庭参加二审的,二审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被上诉人)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对当事人而言,就会失去就对方的上诉理由和请求进行答辩和抗辩的机会,可能会因此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所以,如果对方上诉的,被上诉人应该积极到庭参加诉讼,而不应该以不出庭等消极的方式来对待二审。

当然,如果不是离婚案件,且当事人有代理人的,也可以由当事人代理出庭,当事人本人可以不出庭,由代理人代为进行答辩和抗辩。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2个回答  2020-01-07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医生虽然胜诉,但是对方提起20诉讼的话,你是被上诉人当然是要去一定要去开庭的,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去开庭的话会缺席判决的对你是不利的,所以说二审是一定要去不是说可以不去,除非你有特殊的旅游法定情形去不了那么法庭可以进行延期审理,但是即使你不去也一定要摆脱你的代理人去否则的话还是那句话缺席判决。
第3个回答  2015-09-29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除涉及离婚收养等身份关系案件或者原被告不到庭说不清楚而必须到庭的案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而本人不出庭追答

必须出庭的案件,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也可以不出庭,但是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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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10

可以。

二审中应称为被上诉人而不是被告,被上诉人可以选择不出庭,这是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权利的行使。当事人在一审中胜诉的,并不表示在二审中也一定会胜诉。

在对方上诉后,如果不出庭参加二审的,二审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被上诉人)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

对当事人而言,就会失去就对方的上诉理由和请求进行答辩和抗辩的机会,可能会因此而产生对自己不利的后果。所以,如果对方上诉的,被上诉人应该积极到庭参加诉讼,而不应该以不出庭等消极的方式来对待二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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