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后一般有几种结果

如题所述

纪检委留置后一般有以下几种结果:
1、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留置对象一般都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调查结束后,一般也会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经法律程序由法院做出判决,这也是大部分留置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
2、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时候,可以随时采取解除措施。
纪检委留置是指该人已在违纪违法上的证据被纪律或多或小的掌握,事件的大小、严重程度就得等待纪委进一步的查实后才能有所明白。国家规定检察委员会对国家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的日常进行监督,或者察举违法人员。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字。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留置后一般有两种结果,具体如下:
1、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留置对象一般都有严重的违法行为,调查结束后,一般也会移送司法机关提起公诉,经法律程序由法院做出判决,这也是大部分留置案件最终的处理结果;
2、解除留置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在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时候,可以随时采取解除措施。
一、留置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采取留置措施后发现涉嫌职务犯罪,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在检察机关决定采取逮捕等强制措施后,监查部门解除留置措施,将留置人员交给检察机关;
2、采取留置措施后未发现犯罪行为,监查部门认为可以解除留置或者留置期限届满后,应当撤销案件,解除留置措施;虽不移送司法机关,但仍可依据调查结果进行党内处分、对被调查人和所在单位提出监查建议。
二、留置的对象范围具体如下:
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
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总之,留置后一般有两种结果,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十三条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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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23

一、留置后一般有几种结果

1、留置后一般有两种结果,可能会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具体如下:

(1)留置作为监督调查措施,是由监督法规定的。留置不同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也不同于以往纪委的双重调查措施;

(2)公职人员被留置后,可能面临的处理结果是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也可能解除留置措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调查职责,依据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等规定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第二十三条

监察机关负责调查的职务违法是指公职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联,虽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下列违法行为:

(一)利用职权实施的违法行为;

(二)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实施的违法行为;

(三)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违法行为;

(四)其他违反与公职人员职务相关的特定义务的违法行为。

二、依法行使留置的条件有哪些

依法行使留置的条件是:

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

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

3、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

4、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设立和先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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