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房产经纪人,因接触到一个买房客户,她是贷款买房,我公司办理的贷款,可是眼看时间要到了,客户几乎那几天隔三差五就来店里又哭又闹,一次经理不在,客户来闹了,问我贷款几月几号确定能下来不,我就打电话问经理,经理说能,我说确定吗?经理说贷款部都确定了你说确定不,然后我就挂了电话跟客户说能,可是客户不放心要求我写一张字据,由于经理肯定的回答了又加上客户耍泼,我怕影响别人工作做生意,无奈只好写了张字据几月几号能放款,写之前我就跟客户说我个人代表不了公司写这个没有法律效益,客户还要求写,我就写了并没签公司名字而是个人名字,到了那天贷款没有放款给客户,客户拿着我写的字据去总部投诉经理,经理全权推卸到我身上说我写的就是我倒霉,我想你不肯定我能写出来那几句话吗?我能拉出那天的通话记录,可是不知道通话内容有没有办法拉出来!然后公司什么都没找我谈就以我私自写了张字据给客户承诺的事情把我开除了,工资也到规定时间了没发我,国定假期我上班的他们不给我加工资,工作时间平均下来8:50-10:00每天(是平均下来,有更晚的时候),公司说收到客户一个锦旗奖励九分之一工资,我收到2个一分钱没奖励,然后给的回应是制度又变了所以没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好无助,把我开除了工资不发,饭都吃不起了要!
其实客户要你立字据你不可以立的,现在是完全成了替罪羊,背了黑锅,还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