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p为指针变量,a为数组名,则a-p是合法的

若p为指针变量,a为数组名,则a-p是合法的

首先,指针是地址。
当a-p时,我们自动认为a是指a数组的首地址,则a-p就是地址减地址。
所以合法。
(刚学c没多久,自己上课时候听老师解释过)

但是结果出来好像不算地址,而是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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