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为客家文化(赣南)生态保护区、铜鼓文化(河池)生态保护区、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格萨尔文化(果洛)生态保护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陕西)。
1、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
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保护区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客家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
2、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
铜鼓文化生态保护区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保护范围为河池市全境,以红水河流域为中心,对集中分布、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铜鼓习俗及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文化生态实行区域性整体保护。
3、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位于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
4、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
格萨尔文化生态保护区位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涵盖果洛州玛沁、甘德、达日、班玛、久治、玛多6个县,地理范围与果洛州行政区一致。
5、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位于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略阳县区域内,2023年7月入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单。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基本内涵如下:
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在一个特定的区域中,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修复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等)互相依存,与人们的生活生产紧密相关,并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口头传统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划定文化生态保护区,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原状地保存在其所属的区域及环境中,使之成为“活文化”,是保护文化生态的一种有效方式。为此,国家提出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