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4-07-01
千万不要抓野鸡,这个要判刑。
法律依据如下:
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
相关案例
随着生态环境改善,许久不见的野鸡又出现在了田地中。 村民刘某、王某、王某某三人偶然发现田地里的野鸡后,便想捕捉一只来尝尝鲜儿。深夜,三人相约在田地里使用射灯、捕捉网等捕捉了一只野鸡。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捕捉的野鸡为国家“三有”动物。另查明,沧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就发布公告,沧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均为野生动物禁猎区,所有时间禁止猎捕所有野生动物。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三人犯非法狩猎罪,向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非法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三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已认罪悔罪,适用缓刑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可处以缓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恰当,予以采纳。法院依法分别判决三被告人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