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答案】:《劳动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总则、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共13章107条。《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第一部劳动法典。其适用范围除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业劳动者、现役军人等以外的所有劳动者。《劳动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有:一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兼顾用人单位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各个劳动环节中的具体权利,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劳动法》规定的义务。二是按劳分配与公平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公平救助原则的实现以按劳分配原则的贯彻为基础,只有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创造出更多、更丰富的物质财富,才能使公平救助原则得到充分体现。三是劳动者平等竞争与特殊劳动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劳动法》在坚持劳动者平等竞争原则的同时,也注重对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使他们真正与其他劳动者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四是劳动行为自主与劳动标准制约相结合的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之后,用人单位享有法律赋予的劳动管辖权、劳动力分配自主权等。同时,国家制定劳动标准,明确规定劳动的基本条件,以制约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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