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少工委由学校党政领导、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家长代表以及少先队员代表等组成。
学校少工委的工作职责如下:
1.执行党组织、团组织和上级少工委的工作部署。
2.按时组织召开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 组织执行会议决议和会议部署。
3.以少先队员为中心, 健全学校少先队大、中、小队, 加强组织建设。
4.突出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 开展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5.配齐配强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 落实辅导员工作相关政策, 做好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表彰等工作。
6.保障少先队工作基本条件。落实少先队活动时间, 加强学校少先队队室、少先队鼓号队和红领巾广播站( 电视台) 、少先队网站等基本阵地建设, 保障少先队工作和活动经费。
7.积极协调社区、社会有益资源, 为少先队工作改革发展服务。维护全体少先队员的合法权益。
8.完成学校党组织布置和本地团委、教育部门、上级少工委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