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工资不在一个单位,个税怎样申报

如题所述

工资和社保不在一个单位,工资需要在雇佣单位申报,按工资薪金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计提工资的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发放工资的账务处理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单位给员工负担的社保款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

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领取《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份并填写;纳税人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纳税窗口进行申报。当期申报没有税款的,经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并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上盖章,返还一份给纳税人。当期申报有税款的,纳税人需缴纳税款,税务机关确认税款缴纳后开具完税凭证予以办结。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哪些?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全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税扣除的项目包括了:子女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的支出;个人对于教育等公益事业的捐赠等。
为广大群众减负,抓紧按照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要求,专项附加税扣除的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每个子女一千元,教育一般包括了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
2、继续教育的专项扣除按照每年三千六或四千八的标准;
3、大病医疗的扣除标准为每年八万元。

个税申报的流程为: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纸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3、纳税人直接将申报表、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4、纳税人执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缴款书缴纳税款。5、纳税人留存一份申报表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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