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一个二手房子,那个房子是2008年的,房照还得几个月能下来,暂时是合同发票(那个小区都是2008新楼,房照都没下来),因此不能银行贷款,但是我确实相中了,假如那个房子是30W,我先借钱,全部现金买下来,然后等年底房照下来,我再卖给我老婆(我俩还没结婚领证,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让我老婆用公积金贷款买,这样把高利息借来的钱还上,最终还是等于用银行贷款买的,请问这样可以么?我担心的是这个房子在短时间内经历了两次交易,可以么?如果可以,两次间隔需要多长时间?
谢谢各位行内人士,在线等,感激不尽!
房子短时间交易两次不是问题,只是交的税会多!
这个我想知道这个税是按怎样的公式算的?如上,30W要交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