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上诉人没交诉讼费的情况下还通知我开庭

今天,我去闵行区人民法院作为被告去开庭。开庭是上诉人无故没交诉讼费,法院竟然立案,开庭并发传票给我。到庭后法官说上诉人没交诉讼费不予受理。让我们双方自己调解。法院的行为合法吗?

不合理,未交诉讼费认为原告撤诉,法院应该是不告不理,所以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就拒绝调解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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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8
法院立案并不违反规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均可立案。但是,原告人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诉讼费用,法院将不予受理。因此,法院的做法并无不妥。
第2个回答  2010-08-18
首先,法院的行为合法。诉讼费不是立案的必备条件,但没交诉讼费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你这种情况就是这样的,撤诉后,另一方的上诉期限一到,原审判决就自动生效了,你们双方可以按一审判决书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3个回答  2010-08-18
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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