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国际羽毛球男女团体锦标赛又被称作“汤姆斯杯”和“尤伯杯”赛呢?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汤姆斯杯”和“尤伯杯”的来历说起了。
1939年3月,在国际羽联召开的一次会议上,首任羽联主席乔治·汤姆斯提出了一项建议,乔治·汤姆斯认为组织国际羽毛球团体赛的时机已成熟,并自愿为这一比赛赠送一只奖杯。在当年的年会上,这项建议得到了通过,汤姆斯便授命制做了这只用他的名字命名的、28英寸高的银质奖杯,并在次年的年会上正式赠送了“汤姆斯杯”。以后“汤姆斯杯”赛每3年举办一次,在比赛年度的决赛前产生各区优胜者(分亚,歇、美、澳洲四个区),然后由各区优胜者在上届冠军保持国举行决赛,前届比赛的冠军不必参加预赛、决赛,也就是说,这个冠军队只须打一场最后决赛的球。但自1978年以后决定不能连续两次在一个国家举行决赛。在1981年的国际羽联年会上,又作出将过去三年一届的“汤姆斯杯”和“尤伯杯”赛都改为两年一届。
“尤伯杯”的来历和“汤姆斯杯”的来历大致相同,也是因为这只奖杯是由英国的尤伯夫人所捐赠而得名。国际羽联于1956——1957年度举办了第一届“尤伯杯”比赛过去,“汤姆斯杯”和“尤伯杯”的比赛是分别在两个地方举行,国际羽联决定,从1984年起, 两次比赛改为在同地同时举行,但选择地点以“汤姆斯杯”为主。
以上就是国际羽毛球男女团体锦标赛又被称作“汤姆斯杯”和“尤伯杯”赛的原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大家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