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产假多少天2022规定最新

如题所述

吉林省产假规定是这样的:依法生育的夫妻,培没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护理假的奖励,但是具体奖励办法,应当由省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子女的,在国家98天产假基础上,按政策生育女职工产假增至180天,男方护理假在15天基础上增至25天,另外,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育儿补贴制度,不断完善促进生育的配套支持措施。省级财政根据各地制度实施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生育子女的夫妻,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奖励或者福利待遇:

(一)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五天;

(二)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护理假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三)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四)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入托(镇侍园)、入学、就医等,其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五)对边境线一定范围内有新生儿出生的家庭,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六)职工在享受婚假、御中吵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按其正常工作对待,工资、奖金照发,其他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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