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薪资: 1050,全勤:100,岗位津贴:850。 而我们公司归定加班费基数是按1050算的.即: 平时: 1050/21.75/8*1.5*加班小时数. 双休:1050/21.75/8*2*加班小时数. 法定: 1050/21.75/8*3*加班小时数.大家帮忙看看这样合理吗? 如果不合理可以去哪投诉呢?我的工作地: 苏州
关于加班那些事你知道多少?加班费如何计算,基数如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