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婚姻法,重组家庭的我算独生子女吗

如题所述

一般情况下,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之后又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该子女仍属于独生子女,但是,目前已经取消了独生子女证。
但是,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享受从领证之月起,每月领取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等奖励和优待。
【法律规定】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
第三十九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并报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以家庭人口数量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增加一人份额;以家庭作为基本分配补助单位的,户均增加百分之三十以上份额;
(四)分配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时,予以照顾;
(五)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和优待。
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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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07
不是
法律分析:不是。所谓独生子女指的是家中只有一个独生子或者是独生女儿,无同胞兄弟姐妹,也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或是家庭收养的兄弟姐妹,因此离婚重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也算是独生子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12-07
按照婚姻法重组家庭的我算独生子女吗?重组家庭,如果双方原来都有孩子,重组后,即使是你自己在这个家庭也不算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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