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法院认为“微信好友关系不算隐私”,这个判决合理吗?

如题所述

2021年1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用户起诉腾讯的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明确微信好友关系不属于个人隐私。我个人认为这个判决是不合理的,不属于隐私,难道属于公共资料吗?

一、事件描述

2019年初,哈尔滨王先生发现,自己使用微信或QQ登录腾讯“微视”APP后,微视会获取其全部微信或QQ好友信息。王先生认为,腾讯公司未经其授权将他的微信、QQ好友关系提供给其他APP,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2019年4月,王先生向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讯公司删除其个人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哈尔滨香坊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作出裁定,要求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隐私权的行为。


腾讯公司提出了管辖异议,申请将该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审理。该申请被香坊法院驳回,腾讯公司随即上诉。2019年8月,哈尔滨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将该案移送至深圳南山法院。

南山法院认为,王先生所主张的微信好友关系既未包含其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密关系,他人也无法通过其微信好友关系对其人格作出判断从而导致其遭受负面或不当评价,故认定王先生所主张的微信好友关系也不属于原告的隐私。据此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目前,王先生表示将提起上诉。

 二、微信好友关系是否算隐私

 谈到这个话题,我们先了解清楚,什么是隐私?

隐私就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意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于知道的信息,(只能公开于有保密义务的人)当事人不愿意他人干涉或他人不便于干涉的私事,以及当事人不愿意他人侵入或他人不便于侵入的个人领域。

回到微信好友算不算用户隐私?这个案子其实不是这个问题,而是未经允许,是否有权利采集公民信息问题,显然这是违法行为。

对此,我是这样认为的,我的亲属朋友客户属于我的人脉,跟谁关系好亲近是我自己的事,当然属于我的隐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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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04
应该合理,如果微信好友算隐私的话,那么需要对好友进行分类管理,进我们家的微信好友非常多,有工作上的生活上的,还有一些商业上的。
第2个回答  2021-02-04
我觉得这个判决不合理,微信好友之间的聊天信息非常重要,涉嫌许多用户隐私,一旦被认定不算隐私,就可能被软件肆意利用!
第3个回答  2021-02-04
不合理。在我看来,微信好友关系也属于自己隐私范围。
第4个回答  2021-02-04
我觉得这个判决是不合理的,因为微信好友的这个关系的确应该算是个人的隐私,并不是像他们说的那样,在使用的过程中已经被他人所看见了,只要我不想让别人看到,别人就根本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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