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0-08-11
这个不一定。。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而且公司的效益并不理想,甚至是亏损状态,那么公司是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而不发放年终奖。这一点,劳动局也不可能强制性要求公司发放年终奖。
如果公司确定了发放年终奖,而且有相应的发放标准,只要员工没有违反这个标准,那么公司就应当按照标准,按照员工相应的等级发放对应等级的年终奖。当然,因为员工自身的一些工作指标差异而导致年终奖有多有少,这也属于正常的情况,员工不能要求和别人保持一样的待遇标准。
打个比方,普通员工没有保证正常的出勤时间,那么他的年终奖肯定会有扣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要求公司“按正常出勤的标准”发放年终奖,这肯定是不合理的,劳动局的监察人员也不可能同意他的这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