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食堂我和她们一起吃饭,我没喝酒,也没劝酒,结果喝酒的几个人有个人骑车出事了,我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要看具体的情形而定:   一、劝酒行为的性质:一种情谊行为   劝酒并不违法。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成年公民饮酒和相互劝酒。传统酒文化中,对长辈、宾客劝酒、敬酒是延续了几千年的习俗和社交礼节,“喝好”甚至“喝倒”是表达诚意的一种方式,因此适度地劝酒、单纯的敬酒不需要承担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   劝酒行为不属于法律行为,只是社交层面的情谊行为。情谊行为不由法律调整,不发生法律效力。情谊行为是正常的社会生活的需要,法律不应当过度地介入,否则将会破坏正常的社会生活规则。   二、如果是不当劝酒或强行劝酒的,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劝酒人的责任基础:合理注意义务与过错责任原则。   在情谊活动中,当事人之间从善良、理性的角度来履行相互照顾、保护的合理注意义务。将情谊行为造成的损害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是为了合理限制行为人的行为,令其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即谨慎行事,避免自己的行为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通常认为,侵权无外乎是“做了不该做的事”或者“没有做该做的事”,没有理由要求人们因为“没有做常人通常认为不必要做的事”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以,在追究劝酒等情谊行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严守过错责任原则,即以行为人有过错为必要要件。如果由于不当劝酒产生了损害后果,除了饮酒人自己负责自担风险外,劝酒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三、劝酒人的民事责任:自己责任原则与免责事由。   过量饮酒会对身体造成伤害是一个基本常识。任何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须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饮酒者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首先应对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当其在自愿的情形下为有一定风险行为时,应当为自己的选择承担相应的后果。亦即每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一般生活中原则上应当承担自己的责任。   如果饮酒者对劝酒不加拒绝而造成饮酒过量,并对自己的身体或他人造成伤害,应当首先由他个人负责。即应首先实行饮酒人的自己责任原则。所以在责任分配时,一般认定由醉酒人承担主要责任,劝酒人承担次要责任,即劝酒人一般应在10%至30%的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在劝酒人明知被劝人已处于严重醉酒如行动不能自如、烂醉如泥、酒醉不醒等状态的情况下,劝酒人则负有高度的注意义务,对醉酒人负有安全保证义务。如应当送醉酒人到达其住所并交予其家人照顾,或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如发生意外应及时送医就诊等等。   依你所述,你父亲是自己主动替人喝酒,主要责任由你父亲自己承担。你父亲已经回家了,则你们家人应当有合理注意的义务,你们家人疏忽了你父亲的安全,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酒席上没人劝你父亲喝酒,那别人没有责任。即使劝了,只要不是强行劝酒的,也无需承担责任,一句话:你父亲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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