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这个问题叫人不好回答!残疾人也分重度残疾,另外你问扬州哪里的优惠办法?最好你直接到当地残联上门询问!
广陵区是这样的,给你参考一下!
一、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
对符合《广陵区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员生活救助实施细则》(扬广府办〔2008〕18号)中明确的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按照我区城乡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
二、固定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重度残疾人
对有固定收入且月收入低于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重残人员,按照我区城乡低保标准差额发放生活救助金。
三、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区城乡低保标准200%以内的家庭,有2名(含)以上残疾人,对其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我区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
四、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
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家庭人均收入在我区城乡低保标准200%以内的家庭,残疾人由父母供养且父母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
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供养且供养人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对其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我区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
如同时满足两项以上生活救助条件的对象,按照就高的原则实施救助,不重复享受。已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供养的残疾人,不再享受以上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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