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是按103号令拆迁的,现在涉及到一个土地两费的分配问题。我想问的是独生子女是否可以享受分配。

我们村是去年征收的,现在土地两费才下到村里。现在涉及的主要问提就是土地征收费的分配方按无法确定。一部分人要按现有实际人口 分配,而另一部分人要按103号令归点的加上独生子女指标分配。我想知寻的是独生子女指标参与分配是否合法,是否有权利参与分配。如果村里对土地两费分配问题不能达到一致意见,是否可以申请上级部门或法院进行调节。

1、土地的两费是指土地补偿费和户口安置补助费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3、分配问题

(1)土地补偿费由村里统一制定分配方案,由村民大会通过。方案的制定应按照土地的征收当时的使用状况确定。

(2)户口安置补助费由村里统一制定分配方案,由村民大会通过。方案的制定应按照土地的征收当时的本村内的农业户口人数为准。

4、争议的解决

对于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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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27
基本不享有,但是可以申请以低价买一定面积。不过所谓低价,一般这房子就只值那个价,因为还建房的土地使用性质还是农村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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