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她得了精神病,我能替精神病儿子监护他母亲吗

如题所述

既然双方已经离婚,那么双方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两个人。你没有监护权利,如果想拥有这份权利,必须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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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5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有三项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2)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各项法律活动;(3)教育、管好被监护人。
第2个回答  2019-02-05
道德上你也应该这么做。
第3个回答  2019-02-05
当然可以
第4个回答  2019-02-05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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