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3-23
摩托车正常运行,遇到横穿马路的电动车,而且他也发现来车了,已经停止过马路,等我让着他变更车道继续缓慢行驶后他把我追尾了,这个是谁的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4-15
摩托车与电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电动车违反法规,同时摩托车采取了必要的处置措施的,才可以减轻摩托车一方的责任。 摩托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电动车故意碰撞摩托车造成的,摩托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大致如此
第3个回答 2019-04-15
摩托车撞电瓶车的责任划分原则如下:
一、事故责任划分。事故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事故责任,也可以报交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赔偿责任划分。按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先由机动车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有责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无责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各自由商业险或自行承担。一方是非机动车时,减轻其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10%左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