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搞出租的,今天早上被派出所的查说要居住证,结果租户没有,租户身份证被没收,还要交治安管理费,

如题所述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的出租,承租人应当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只要承租人提供了身份证,你就可以将房屋出租其使用,可见,承租人凭其有效的身份证件就具有承租房屋的权利了。你的承租人在承租合同时出具了相关的身份证件,公安机关以没有暂住证为由,即没收了其身份证又还要其交治安费;公安机关的行为首先做出的没收身份证是不合法的,要其缴纳治安费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你的承租人如果对其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两个月内向其同级的人民政府或者其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你反应的情况,你的承租人的暂住证,可以在承租房屋后再去公安机关办理即可。如果被公安机关查到没办理暂住证,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一般第一次都是责令其改正,限期去办理。不给予经济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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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8-19
推广居住证的政策是全国推开的。根据政策是只收居住证的工本费不允许搭车收费的。而根据《公民身份证法》,如果公民身份证不是伪造,变造,而是有效的话,任何部门都不能没收的。
总而言之,居住证办理是国家政策,确实要办的,租户身份证被没收,还要交治安管理费,这就于法不合了。
楼主可以叫那个租户去公安局的申诉部门进行申诉,肯定会有个满意的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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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08-19
身份证不是没收,懂?
治安管理费用是要交的,居住证检查是合法的,你最好配合,这个官司你打不赢
另外,你说刚来,人家民警的耳目比你多,你说刚来的好像不太可能
第3个回答  2010-08-21
居住证办理是国家政策要办
租户身份证被没收还要交治安管理费不合法
第4个回答  2010-08-19
凭什么哈!住户可能还没时间去办理阿?你可以说别人才刚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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