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发生车祸人甩到我这边来了被我压死掉了我要付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对面发生车祸人甩到自己这边来了被压死掉了,如果没有超速等其他违法行为的,不承担责任。但如果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具体情况依照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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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9
如果有证据证明谁别的额车先撞到死者,然后在你的车上发生碰撞痕迹、碾压,那么撞人的车辆要承担全责。如果你没有超速等其他违法行为的,你不承担责任。但如果你有其他的违法行为,可能也要你承担一定的责任。因此平时开车注意力要集中,不能有违法行为。
这个证据就是行车记录仪,现场有监控,撞人的车辆能找到,就是没逃逸。
如果第一个撞人的车跑了,或者有没有其他的证据证明,那么这个事故你要承担责任。尽管你是二次碰撞、碾压的,但找不到第一个碰撞的就是你和死者一起承担责任,死者横穿公路,如果不是人行道的话,死者要承担主要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12-29
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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