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如下:
一,厂区内
1,厂区除绿化带外全部硬化。对厂区进行划分,设置荒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成品堆放区、半成品堆放区、下脚料存放区、污水处理区、办公生活区,并设立标示牌。院内荒料、板材码放齐整。
2,生产车间外的露天厂区,安排专人每天早上9点前清扫地面积尘,扫后及时清洗,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同时对露天存放的荒料、成品和半成品板材进行冲洗。加工车间全部密闭,车间地面每天早9点前专人打扫,保持湿润。
3,下脚料存放区全部密闭,运输下脚料车辆全部平斗、密闭、遮盖,按照渣土车标准进行管理,避免遗撒。所有切割机械必须湿法作业,加工废水经收集系统进入沉淀池。所有石材加工企业一律取消干化池自然干化工序。
4,在能够覆盖冲洗站和过水池的位置统一 安装摄像头,在能够覆盖沉淀池和压滤机的位置统一安装摄像头,在雨水排放口统一安装摄像头,所有摄像头均要连接到大平台。
二,厂区外
1,厂区院墙外禁止摆放原料、产品,院墙外已摆放的物品8月底前清理干净。禁止在园区道路上装卸货物。
2,厂区门口每天上午9点前必须打扫冲洗干净,并保持整洁。锯泥、下脚料、渣土运输车辆驶出厂区后必须密闭运输,禁止洒落。企业生产污水禁止外排,必须在厂内循环使用。
扩展资料:
企业基本条件
1,企业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存续状态;在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纳税手续,纳税申报处于正常状态(提供近期的缴税凭证);企业经营场所、设备设施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2,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地已取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证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工业用地但未缴纳相关规费;企业应通过有资质的部门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检测》;企业按照规定要求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或其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参考资料:人民网-都昌苏山乡石材加工厂污染环境